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森林防火,人人有责 | 招宝山严禁游客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景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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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
  • 发布时间:2020-03-30 11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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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概要描述】清明节即将到来,林区农林事用火进入高峰,森林防灭火工作已经进入最为紧要的时期。为切实做好当前和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,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。

森林防火,人人有责 | 招宝山严禁游客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景区!

【概要描述】清明节即将到来,林区农林事用火进入高峰,森林防灭火工作已经进入最为紧要的时期。为切实做好当前和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,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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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游客

 

       清明节即将到来,林区农林事用火进入高峰,森林防灭火工作已经进入最为紧要的时期。为切实做好当前和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,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。

       请大家不要在招宝山旅游风景区及周边野外用火,严禁游客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招宝山旅游风景区。森林防火,人人有责!

 

 

招宝山旅游风景区

2020年3月30日

 

附件二

 

镇海区人民政府禁火令

 

  一、自本禁火令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为全区森林禁火期,全区范围内的所有林区及距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为森林禁火区。

 

  二、在禁火期内,禁止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,禁止在林区上坟烧香、烧纸、烧坟草、燃放鞭炮、烤火、野炊、吸烟、火把照明、儿童玩火以及农业生产性用火、林业生产性用火、工程用火等一切野外用火。

 

  三、在禁火期内,各镇(街道)、有关部门和行政村要严格落实森林消防责任,加强森林防火宣传,强化野外用火管理,尤其是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、重点路口,要派人严防死守,禁止一切火种进入林区。

 

  四、凡违反禁火令规定,在森林禁火期内擅自野外用火的,将依法予以处罚;造成损失的,依法承担赔偿责任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 

 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,要立即向当地镇(街道)人民政府或森林公安、区森防指报告,森林火警报警电话:110 ;12119;86257999。

 

  镇海区人民政府

 2020年3月23日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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